對“慢性災害”不能消極怠慢
石歌
近兩年來,紹興福全街道發(fā)生較大火災4起。4月20日《浙江日報》披露該新聞時用了標題《沒有安全,哪來“福全”》,這一問問出了人們對火災和官僚主義的警覺:為何火災接連不斷地發(fā)生?火災后整改是否真的落實到位?對政府部門責任人是否嚴肅追責?
從報道中看,這個街道一企業(yè)3個月連續(xù)發(fā)生兩起火災,集中暴露了這一區(qū)塊的火災隱患。比如說,廠房的3樓改造成宿舍,消控室形同虛設,自動報警等消防設施全部癱瘓,消防門被釘死或拆除等等,這些存在已久的隱患為何沒有及時排除?這些早該堵塞的漏洞為何沒有堵上?這里既有主體企業(yè)的敷衍塞責,更有監(jiān)管部門的督促不力。
“圖之于未萌,慮之于未有。”近些年來,各地各單位“安而不忘?!?,紛紛查隱患,堵漏洞,補短板,有效地防止了重大的突發(fā)性災難發(fā)生,無疑這是值得慶幸和欣慰的。但在慶幸和欣慰之余,筆者不由想到了“慢性災害”這個問題。
“慢性災害”是相對于突發(fā)性災害而言的,短時間內不一定會帶來災難性后果,但如果任其發(fā)展,就會積重難返,產生全局性的災難。對于突發(fā)性災害的危害,人們的認識比較清楚,警覺性也高;而對于“慢性災害”及其危害,很多人則有些不以為然了。比如說,在塊狀經濟比較集中的區(qū)域,容易出現(xiàn)“三合一”房屋外租的亂象;在一些小區(qū),消防通道被人隨意停放小車占用;在一些河畔,時有污水直排入河……這些都很值得我們重視。
從“慢性災害”到重大災害,只是一個量變的漸進過程,有些突發(fā)性災害本身就是由“慢性災害”引發(fā)的,紹興福全街道近兩年來發(fā)生較大火災4起就是最有力的佐證之一。讓人憂慮的是,因為“慢性災害”是慢性的,一時看不到觸目驚心的后果,一些領導干部就把它僅僅看作是一般工作性的問題,這是非常危險的。
“慢性災害”可以說是一種人為的災害。究其原因,既有認識上的問題,也有官僚主義問題?,F(xiàn)實生活中,就有這樣一種干部,在其位不謀其政,對“慢性災害”熟視無睹,放任自流。即使追查上門也是敷衍塞責,能推就推開,不能推就拖著,毫無解決問題之意。還有一種干部,對制止“慢性災害”只知道照轉照發(fā)文件、通知,明知問題嚴重也不采取得力措施,而是滿足于開會研究,坐而論道。對這種不負責任的官僚主義,我們一定要認真加以糾正。防止“慢性災害”的發(fā)生,有很多工作要做,但首先要解決的正是態(tài)度問題。
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,統(tǒng)籌發(fā)展和安全,增強憂患意識,做到居安思危,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個重要原則。因此,我們對“慢性災害”的防范,也要有一種緊迫感,應該采取果斷措施,防患于未然。防治一切災害,不論慢性還是急性,都應該是早防早治,才能奏效,決不能因為是“慢性”就慢慢來。唯其如此,“慢性災害”才有望得到根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