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(1月4日),在嘉興市秀洲區(qū)新城街道新平路,工作人員正忙著將一輛輛非標電動車按照廢舊物資進行回收淘汰。自2023年1月1日起,根據(jù)《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》相關規(guī)定,使用期未滿7年的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。